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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15日起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97号令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与第98号令《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正式施行。这意味着,企业职工食堂不再是“内部事务”,而是法定责任主体,必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。
新规明确要求:无论食堂是自营、外包还是订餐模式,企业作为集中用餐单位,必须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。其中,有三件事必须做、必须做实、必须留痕——否则将面临警告、罚款,甚至停业吊证的法律后果。
本文聚焦新规核心要求,提炼企业职工食堂“食安必做三件事”,并结合智能化工具,助力企业合规落地、规避风险。

一、食安必做三件事:从“被动应对”到“主动履责”
1. 建立风险管控机制: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
企业须建立动态化、常态化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:
日管控:食品安全员每日对原料验收、加工过程、餐具消毒、留样等关键点进行检查;
周排查:食品安全总监每周组织全面隐患排查,形成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;
月调度: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食品安全汇报,协调资源解决系统性风险。
所有措施须固化为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,并与实际经营同步执行。一旦发现潜在事故风险(如食材污染、设备故障),必须立即停止供餐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。
注:自营食堂由企业负责;外包模式下,企业与承包方需签订责任协议,协同履责。
2. 落实年度培训要求:40小时不是“走过场”
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专项培训,内容需覆盖:
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;
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;
食堂操作规范(如色标管理、留样制度);
陪餐制度与投诉处理机制等。
培训不能仅靠签到拍照,必须有课程记录、考核结果和效果评估,确保“学以致用、知责明责”。
3. 接受监督考核:履职情况将被“随机抽检”
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机抽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,考核其对职责、制度、风险点的掌握程度。
考核不合格者,企业需限期整改;
所有考核记录、人员任命文件、《食品安全员守则》等资料必须存档至少2年,以备检查。
未按规定配备人员、未开展培训考核、未落实责任制的,将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26条处罚:先警告,拒不改正处5000元至5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。
二、工具选择:用技术破解“落实难”
制度再完善,若缺乏执行抓手,极易流于形式。针对“三件事”落地难点,企业可借助以下数字化工具,实现责任可量化、过程可追溯、风险可预警。
1. 智能培训系统:让40小时“真学真会”
内置课程,采用视频+情景模拟+在线考试形式,员工可碎片化学习;系统自动统计学时、生成培训档案,未达标人员无法通过年度履职审核,避免“纸面培训”。
2. 风险防控平台:从“人盯人”到“AI盯风险”
互联网+明厨亮灶:AI摄像头自动识别未戴口罩、帽子、抽烟、玩手机等28类违规行为,实时抓拍告警;数字巡查系统:支持管理人员手机端发起“日管控”任务,上传问题照片,自动派单整改并闭环;

3. 智能硬件终端:筑牢入口与过程防线
晨检仪:上岗前自动检测体温、手部异常、健康证状态,异常人员禁止进入后厨;
人脸门禁机: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加工区,实现“分区管控、权限隔离”;
所有数据自动同步至管理平台,形成“人员—行为—风险”全链条证据链。

新规之下,企业职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已从“后勤保障”升级为“法律义务”。做好“风险管控、培训、考核”这三件事,不仅是应对监管检查的需要,更是对员工健康负责、对企业声誉负责的体现。借助智能培训系统、风险防控平台、晨检仪、人脸门禁等工具,企业可将抽象责任转化为具体动作,把制度要求嵌入日常流程,真正实现“责任不悬空、管理不断档、风险不失控”。